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山东教育年鉴》2009卷组稿工作的通知
(鲁教办函[2009]1号)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山东教育年鉴》(以下称《年鉴》)是山东省教育厅组织编纂的逐年反映山东省教育改革和发展情况的大型资料性工具书。为做好《山东教育年鉴》2009卷的撰稿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反映教育系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鲁和人才强省战略,在2008年的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取得的新成就,深入反映各有关单位贯彻落实山东教育事业“十一·五”规划,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展现出的新风貌。
二、组织领导
《年鉴》2009卷的编撰工作实行在厅党组领导下,由厅办公室组织协调,各处室、单位共同参与,教育史志办公室具体负责整理、编撰和出版工作的编撰体制;采用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及相关单位(部门)分管领导督办与审核,办公室组织协调,指定专门的撰稿人具体负责材料汇集、撰稿和发行的组织形式。
三、撰稿要求
《年鉴》(2009)稿件的撰写,要客观、准确地反映本单位、本地区2008年度教育工作发展变化的重要事件和创新成果。要求资料详尽、内容完整、文字简练平实。
(一)各单位(部门)撰稿负责人,要严格按照《年鉴》(2008)撰稿说明规定的体例撰稿,所撰内容限于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内。具体行文要求和撰稿格式、规范见附件。
(二)注意当年度内容与上年度的连续性,认真挖掘典型经验和工作特色,忠实纪录教育改革和创新的历史进程。
(三)正确把握“年度概况”和“具体条目”的关系。对“年度概况”,要求科学合理地综合年度资料,缜密构思,层次清晰,突出重点。叙述应客观写实,避免工作总结式或者流水账式的陈述。日常事务和一般工作情况不要列入,行文切忌八股式的堆砌。条目与栏目应层次清楚,条目标题应与条目内容一致,做到一事一题,文字简约、结构合理、逻辑性强。对具体条目,要求对单位或地区当年发生的大事、要事、特事等进行集中选题,做到一事一条,按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结果等要素写实、写清,力求题目清晰,内容充实,做到重大事件和典型事件不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