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加快构建知识产权高地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苏府〔2008〕147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加快构建知识产权高地的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加快构建知识产权高地的若干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精神,全面提升苏州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加快构建知识产权高地,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加快构建知识产权高地的重大意义
1.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加快构建知识产权高地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关键举措。建设创新型城市是苏州践行科学发展、实现长远发展的重要内涵,促进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和保护,将更加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激情和创新能量,更快推进知识和技术优势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全面提升苏州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2.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加快构建知识产权高地是实现经济转型升级、提升区域核心竞争力的现实需要。随着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知识产权日益成为战略资源和核心要素而广受各国各地区的高度重视。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积极推动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能够从根本上转变苏州的经济发展方式,增强经济综合实力,突破发达国家和跨国公司的技术垄断,在竞争发展中取得更为有利的地位。
3.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加快构建知识产权高地是营造良好投资环境、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保障。苏州的快速发展,得益于国外先进技术、优势品牌等知识产权的大量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只有继续促进知识产权创造、有效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才能营造更好的投资环境,吸引更多的高端资源,增强参与国际经济、科技合作与竞争的能力,将对外开放提升到一个更高层次。
4.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加快构建知识产权高地是繁荣文化、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文化是一座城市的精髓和灵魂,是构成城市综合实力的重要部分,也是苏州的传统优势和支撑发展的内在动力。完善和应用知识产权制度,将有效激励文化创造、促进文化繁荣、推动文化事业发展,进而提升社会的文化品位和文明水平,形成更为和谐的人文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