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8年度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任务的通知
(鹰府办字〔2008〕16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旅游区管委会,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的意见》(赣发〔2008〕12号),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及时做好年度计划和造林苗木安排等各项准备工作,根据省政府的要求,现将2008年度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任务(见附件)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分解造林任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开展造林规划编制工作,在10月底前把2008年度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任务落实到乡(镇、场)、村、组,落实到山头地块。要创新造林绿化机制,依法落实造林绿化用地,落实造林主体,确保造林任务落到实处。
二、明确造林重点。今冬明春的造林任务,重点安排村庄绿化、农田林网绿化、交通沿线通道绿化以及因灾损毁林地补植补造。要大力营造杨树、泡桐、楠木、油茶等乡土树种,积极发展针阔混交林或阔叶林,改善林分结构,提高造林效益。
三、抓紧落实造林苗木。要根据年度造林任务落实情况,搞好造林作业设计,抓紧做好苗木调查摸底,准确掌握苗木余缺情况。杨树苗缺口大的地方,抓紧向省里上报;其它苗木主要在省内调剂解决。要及时部署,提前做好明后两年造林种苗的准备工作。
四、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各级林业等有关部门要组织技术人员,深入乡村和造林现场,对本地、本部门造林规划编制、种苗供应、造林设计、造林整地、苗木栽植、病虫害防治等各环节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及时帮助解决造林经营者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五、强化部门协调。市绿委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与地方政府的协调,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认真落实造林任务,共同推进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旅游区管委会、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及市有关单位要在11月10日前将造林任务落实情况报市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林业局,电话:6433837、6430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