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关于鹰潭市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考核办法的通知
(鹰府办发〔2008〕5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旅游区管委会,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关于《鹰潭市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考核办法》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鹰潭市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考核办法
为扎实推进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工程任务,提升我市城乡绿化水平,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的意见》(赣发〔2008〕12号),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条块结合的原则。
(二)注重实效的原则。以考核造林绿化任务完成和目标实现为重点,注重各地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成效。
(三)激励为主的原则。考核的目的是促进各级政府更好的推进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实行奖优罚劣。
(四)年度考核与工程验收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旅游区管委会和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011年,还将对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公路局、市建设局、市城投公司、市国土局、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和铁路部门进行考核验收。
三、考核内容
(一)年度考核主要内容
1.年度造林绿化任务完成情况。主要检查造林面积核实率,林木成活率,造林合格率。
2.资金落实情况。主要检查各级补助资金落实情况,部门资金投入情况。
3.经营管护情况。主要检查造林经营主体落实情况,林业“三防”工作开展情况。
(二)2011年工程验收内容
1.各地是否达到赣府厅字〔2006〕65号文下达的森林覆盖率目标。其中,贵溪市63.49%,余江县46.05%,月湖区22.61%,龙虎山景区管委会6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