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
(鹰府办发〔2008〕6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旅游区管委会,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文化强市战略,繁荣文化事业,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实现我市文化发展新跨越、保障人民文化权益、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的惠民工程,是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四大一新”发展战略,以发展为主题,以改革为动力,通过创新文化管理体制,实施精品战略,优化文化资源配置,完善政策法规,培养造就优秀文艺人才,建设功能配套的、高品位的文化设施,全面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到2010年,基本形成结构合理、发展平衡、网络健全、营运高效、服务优质、覆盖全面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把鹰潭建设成为文化强市。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共文化设施网络
(一)实施重大公共文化服务工程,巩固完善文化活动阵地
1.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以数字资源建设为核心,以基层服务网点建设为重点,运用多种传播方式,加快推进我市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图书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要发挥自身优势,充实完善设备配置,成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分中心、支中心和基层服务点。加强数字资源库内容建设,不断丰富电子图书、舞台艺术、知识讲座和影视节目等数字资源。农村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建设要与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和村村通电话工程相结合,以共建方式发展基层服务点。到2010年要基本实现“县县有分中心、乡乡建有基层服务点、50%的行政村建有基层服务网点”的目标。
2.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工程。组建集书报刊阅读、宣传教育、文艺演出、科普教育、广播电视、体育和青少年校外活动等于一体的乡镇综合文化站,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人员和相应的设施设备,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就近便捷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乡镇综合文化站要坚持公益性事业单位的性质,认真履行社会服务、指导基层、协助管理农村文化市场的职能,其业务由县(市、区)文化部门指导,日常工作由乡镇管理。全市乡镇、村(社区)要按照“五个一”的要求建设一批文化设施。即:按照一定的标准,在每个乡镇建一个综合性文化广场,一个多功能影剧院,一个老年活动中心,一个文化宣传画廊,一个儿童文化园;每个村(社区)建一个文化活动室,一个图书(电子)阅览室,一个阅报栏(宣传橱窗),一个多功能综合活动室,一个符合演出和放映条件的小型广场。到2010年基本实现乡镇有综合文化站,村有文化活动室,社区有文化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