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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附件6:
鹰潭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审 批 表

  县   (市、区)
  申  报  单  位           (盖章)
  填  表  时  间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采用A4纸规格。
  二、请用计算机或钢笔(使用碳素或蓝黑墨水)准确如实填写本表各项内容,书写要清晰、工整。个别项目填写不下时,可加附页。
  三、主要事迹只填写简要事迹,详细事迹材料应作为附件。
  四、“单位类型”一栏中请选择填写以下内容:幼儿园、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高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校外教育基地、教师进修学校、教育督导机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职业教育管理机构、高等学校二级机构、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五、“上级单位意见”一栏,高等学校二级机构由高等学校填写。

  申报单位

  

  是否为成人学校

  是/否

  教职工人数

  

  其中女教职工人数

  

  单位性质

  公办/民办

  单位地域分布

  城市/县镇/农村

 

  地  址

      省    市(县)   镇

 

  邮  编

 

  单位类型

  

  近五

  年来

  曾获

  主要

  荣誉

  称号

  获奖名称

  获奖时间

  授予单位

  备注

 
     

  主要事迹(不超过3000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所在

  单位

  主管

  部门

  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县级政府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市教育局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市政府意 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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