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鹰府办字〔2009〕1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党的十七大以来,我市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努力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积极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创建和谐平安鹰潭,涌现出一大批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为在全社会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吸引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建设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和教育管理干部队伍,促进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2009年教师节期间,市政府决定表彰全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市模范教师和全市先进教育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
表彰全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10名,全市模范教师50名,全市先进教育工作者10名。
二、评选范围
(一)全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的参评对象为: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其中高校的参评对象为内设二级机构。
(二)全市模范教师的参评对象为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全市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的参评对象为学校校长、教育行政部门干部和其他教育机构管理人员。
(三)已获得市政府荣誉称号的人员和单位一般不再参加评选。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担任县级职务的领导干部不参加评选,所在单位被推荐为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的,其主要负责人本次一般不推荐为先进个人。
三、评选条件
(一)全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是: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积极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教师工作的法律法规。领导班子团结协调,勤政廉政,依法治教,规范管理,注重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素质提升,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开拓创新精神,综合治理达标单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基础教育领域
坚持面向全体学生,认真实施素质教育,扎实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具有良好校风、教风和学风,享有良好社会声誉,在综合性督导评估中成绩突出,能够在全市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2.职业教育领域的教育机构
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积极适应市场需求,勇于开拓进取,努力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在综合性督导评估中成绩突出,在全市具有表率作用。
3.高校二级机构
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教风好,学风正,教学质量高,在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相关职能部门在党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教学管理、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招生就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工作中成绩突出。
(二)全市模范教师、全市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勇于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无私奉献,师德高尚,能够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光荣形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五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突出或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