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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初等学校学生食堂、学生公寓(宿舍)建设与管理工作细则的通知

  二、队伍建设

项 目

内 容 及 要 求

组织机构

1.学校建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具体负责,政工干部、后勤部门人员、班主任、学生代表参与组成的公寓管理委员会,且工作运转正常

2.教育教学管理与学生日常管理紧密结合、相互渗透,但部门分工明确,管理科学,运转协调

3.有学生民主管理委员会,职责明确

4.按有关文件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公寓配备相应的管理工作人员(如栋楼管理员、安全员、保洁员)以及在学生中产生的楼层层长、寝室长

公寓管理

人员

1.公寓管理部门负责人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相当学历,公寓管理员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熟悉本职业务、工作思路清晰,爱岗敬业,工作认真负责,敢管善管

3.善于协调部门之间关系,积极配合班主任做好学生管理和思想教育工作,工作有成效


  三、基础管理

项 目

内 容 及 要 求

规章制度

1.公寓内各项管理制度健全

2.执行制度有记载

3.工作人员挂牌上岗

清洁卫生

1.公寓内走廊、墙壁、楼梯、天棚、楼顶平台干净、卫生

2.房间内务整洁、卫生、干燥

3.厕所、洗漱间卫生,无异味

4.公寓外围卫生,保洁好

5.公寓内无乱贴乱画乱挂现象

6.定期对公寓内外进行消毒

7.公寓内无蟑螂、鼠害,有防蚊、防蝇纱门纱窗

8.学生用具摆放位置适当,不影响美观

水电管理

1.公寓内无私拉电线、私自更换灯泡和无违章用电现象

2.有节约水电措施

3.零星维修24小时内解决

遵

守

校

纪

校

规

1.学生公寓实行封闭式管理,住校生一律不得在校外租房居住,无晚归、不归现象

2.严禁无证摊点在公寓内开展经营活动

3.无留宿非本室成员现象,其它非住宿人员严禁进入学生公寓

4.无抽烟、饮酒现象

5.无打架斗殴喧闹现象

6.无赌博现象

7.无不健康的娱乐活动或不适当的体育活动

8.无使用电炉、煤气炉、酒精炉、蚊香、灭蚊片等现象

安

全

管

理

1.有公寓安全责任人,并签订安全消防责任状

2.公寓保卫24小时有人安全值岗

3.严禁将火种、易燃易爆物品带进学生公寓,无火灾隐患

4.严禁将有毒有害物资带进公寓,无安全隐患

5.无盗窃案件发生

6.对学生进行安全防范和勇于与坏人坏事作斗争的知识教育

7.对学生进行消防知识的教育和训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有关报案、报警电话号码,有情况及时报案、报警

8.对来访人员进行登记,不准异性人员擅自进入学生公寓

9.公寓值班记录和安全隐患发现、整改记录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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