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法规制度,实施节水基础管理工程。
根据节水型社会建设指标体系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主要完善和实施以下几方面制度:修订和落实关于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的配套管理办法,制定行业节水规范、节水评价标准,推行、完善用水统计制度、水政监察制度、农业灌溉用水制度;建立用水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指标体系,全面推行计划用水;强化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对新建项目进行严格的水资源论证,实施取水户取水量实时监控系统建设,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依法扩大水资源费征收范围;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从项目核准备案到竣工验收全程抓起;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和节水激励政策,逐步实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非居民用水单位实行计划用水和超计划累进加价收费制度,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制定落实再生水水价;探索水权制度及水市场建设,逐步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严格执行节水产品认证与市场准入制度,加强节水产品源头管理和流通市场管理,严禁淘汰的用水器具和假冒伪劣节水产品进入市场;完善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办法,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措施;调整经济结构,建设与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的经济结构体系。
(二)加快进度,推进工程技术体系建设。
1、建设节水型灌区,实施集雨灌溉工程,推进农业节水。在各县区大力开展节水型灌区建设,使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55以上,新增节水灌溉面积30万亩,推进冯家山、段家峡等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配套节水工程措施,强化农业用水计量;在陈仓、凤翔、岐山、凤县等县区,建设集雨补灌、小型池塘和其它雨水蓄积利用工程;在陈仓、凤翔、岐山、眉县、太白等果、菜、药高效农业区,开展喷灌、微灌等节灌设施建设。
2、建设节水型工业园区、节水型企业,提高工业用水效率。加快工业用水节水技术改造,淘汰技术落后、耗水量高的工艺、设备和产品,采用先进的节水技术、工艺和设备,提高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推广空气冷却、废污水回用、再生水利用、冷凝水收集等技术。使全市工业万元GDP用水量年降低率大于5%,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70%以上。
3、建设节水型城镇、小区和单位,全面普及节水器具,改造城镇供水管网,降低管网漏损率,推进生活节水。加强城镇公共建筑和居民小区节水设施建设,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卫生器具,广泛使用新型实用的节水器具,新建建筑全部安装节水器具,确保全市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80%以上;加大管网维修和老化管网的更新力度,减少供水漏失;充分利用雨水,建设城镇雨水蓄积工程,补充景观环境、绿地浇灌、道路喷洒等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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