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寄宿学生中实施“蛋奶工程”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市政府决定,从2009年秋季新学年开始,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中实施“蛋奶工程”。为了确保“蛋奶工程”顺利实施,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目的意义
通过实施“蛋奶工程”,切实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改善学生营养状况,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二、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从今年秋季开学起,建立长效机制,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全部寄宿学生早餐免费提供一袋牛奶和一个鸡蛋,促进全市寄宿制学校建设和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的深入推进,提高义务教育实施水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实施范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的所有寄宿学生。
(三)补助标准。为每个寄宿学生每天补助2元,以实物形式(一个鸡蛋、一袋牛奶)直接配发到学生手中。
(四)经费保障。“蛋奶工程”所需经费由市、县(区)财政共同负担,市、县(区)按照1:1的比例进行分担。
(五)管理办法。
1、核定补助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每学期初向县区财政、教育部门上报在校寄宿学生人数,县区逐校审核确定“蛋奶工程”享受对象。
2、及时拨付资金。县区财政和教育部门按标准每学期分两次(开学初和学期中)将“蛋奶工程”专项资金直接划拨到各寄宿制学校,由学校实行专帐管理。市财政、教育部门根据审定的寄宿学生人数和实施情况,及时拨付市级财政资金。
3、规范实物采供。“蛋奶工程”实物采购由县区财政、教育部门确定供应商、供应品牌、价格和配送方式等,供应商根据县区提出的要求直接配送到寄宿制学校,学校负责食品的验收、加工和发放。
4、做好蛋奶发放。每个寄宿制学校确定专人负责免费蛋奶的发放工作,每天对蛋奶的发放造册登记,每月汇集成册入档,以备检查和审计。
5、加强质量监管。县区食品安全监督部门和教育部门负责监督管理“蛋奶工程”食品质量。各寄宿制学校明确专人负责本校“蛋奶工程”的日常管理,确保“蛋奶工程”质量安全。
6、实行责任追究。凡因向学校配送不符合国家卫生安全和质量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食源性疾病发生的企业或个人,由相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因学校管理不善或工作失职,造成集体卫生事件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学校承担第一责任。县区财政、审计部门对“蛋奶工程”专款使用情况定期进行专项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的问题,将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