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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南京市大厂高级中学艺术专业培养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南京市大厂高级中学艺术专业培养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宁价费〔2009〕237号)
南京市大厂高级中学:
你校《关于艺术特长班专业辅导培训费收取的申请报告》收悉。鉴于你校艺术特长班是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开设,并由市教育局统一下达招生计划,学校与南师大音乐学院、美术学院合作办学,组织专业教师进行专业辅导培训,用于艺术教育的投入较大,经研究,同意你校向艺术班学生收取艺术培养费。其中高一、高二以及高三第一学期,每生每学期400元,高三第二学期每生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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