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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金融信息服务平台工作方案和工业经济信息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组织机构

  市经委成立信息平台建设协调小组,各班子成员和各处(室)长(主任)为协调小组成员,傅炎康同志任组长,王良海同志任副组长。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徐新航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周力、徐菊鲜同志为联络员。

  三、信息收集类别

  (一)企业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企业合理的融资需求。

  (三)企业投资咨询和项目申报。

  (四)企业涉及市级有关部门事项办理。

  (五)企业项目建设问题协调事项。

  (六)企业优惠政策咨询。

  (七)企业其他请求事项。

  四、信息收集渠道

  (一)网上收集。在衢州工业网上设立“企业服务110信箱”,企业和社会各界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企业服务需求以及其他涉企问题和建议发至衢州工业网“企业服务110信箱”进行反映。

  (二)公文交换收集。全市机关部门反映企业服务需求以及其他涉企问题和建议可通过公文交换系统发给市经委联络员。

  (三)电话、传真、书信收集。全市企业和社会各界有关涉企问题和建议也可电话、传真或书信方式向市经委联络员反映。

  (四)会议收集。建立信息交流例会制度,市经委信息平台协调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集中反映有关涉企问题和建议。必要时,邀请相关开发区(园区)或企业参加。

  (五)调研收集。市经委信息平台协调小组定期不定期地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针对当前焦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并将专题调研收集的信息汇总整理反馈给市领导和市级相关部门。

  (六)联系挂钩企业的市领导批转的有关涉企问题和建议。

  五、信息处理反馈

  (一)有关涉企问题和建议信息按下列七种方式处理:

  1、交由市经委有关处(室)处理,并抄报市经委分管领导。

  2、交由市经委领导协调相关处(室)处理,并抄报市经委主要领导。

  3、交由市级相关部门处理,并抄报市政府分管领导。

  4、报挂钩联系工业的市领导决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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