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金融信息服务平台工作方案和工业经济信息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
(衢政办发〔2008〕9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衢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的《衢州市金融信息服务平台(金融服务110)工作方案》和市经委制订的《衢州市工业经济信息平台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衢州市金融信息服务平台(金融服务110)工作方案
(衢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加强经济主体、金融机构和政府部门互动交流,拓宽银企对接渠道,及时发布金融信贷信息,着力解决因信息不对称而出现的“融资难”问题,根据市政府意见,特制订衢州市金融信息服务平台(简称金融服务110)工作方案。
一、工作平台
金融服务110建设内容包括:面向全市所有企业和个人,开通金融服务110电话热线,建立金融服务110网站,设立金融服务110邮箱。金融服务110设在市服务办(金融办),办公地点在市经委。日常管理由市服务办(金融办)负责,重大问题由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金融服务110成员单位:
(一)部门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发改委、经委、科技局、建设局、交通局、农业局、国资委、贸粮局、环保局、开发区、高新园区、西区管委会、国土局、工商局。
(二)金融机构:市人行、银监局、农发行、工行、农行、中行、建行,温州银行衢州分行,省农信联社衢州办事处,市邮政储蓄银行。
二、工作流程
(一)信息收集
通过以下渠道收集金融信息:
1、金融服务110电话热线(8877110);
2、金融服务110网站;
3、来人现场咨询;
4、来信或领导批转信件。
(二)信息处理
市服务办(金融办)负责金融服务110的信息分类整理和批转交办工作,具体负责在线咨询解答,汇总整理分类,批转交办,呈请领导批阅,汇总分析和联合办公。
(三)信息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