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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交通局关于交通大物流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对龙头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节能减排以及推荐行业先进、企业等级评定方面予以支持。对企业推广使用标准软件和与省公共物流信息系统联网的信息化项目,争取省资金扶持。

  对在市政府规划的重点物流中心内投资仓储、流通加工、配送等基本建设且在市区注册的企业,以及为物流企业提供配套服务的市本级(含柯城区、衢江区)计算机网络信息企业在新增硬件、软件设施达到一定的规模,以及营业收入达到一定水平的,根据《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和发展现代物流业的若干意见》(衢政发〔2006〕37号)精神给予奖励。各县(市)政府可根据上述文件精神,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

  2、促进运力结构调整,扶持企业规模化经营。进一步完善车辆通行费等交通规费优惠政策,继续实行新增大吨位车辆、船舶新增运力的资金补助政策,鼓励发展厢式运输、甩挂运输和汽车列车,引导运输经营者购买使用节能、环保、标准化车船;引导企业以资产为纽带,通过兼并、重组和股份制改造等多种方式做强做大,提高物流企业的规模化、集约化、组织化程度;支持物流企业通过机制创新,创立品牌,建立全国或区域性物流企业联盟,开展网络化经营,提高车辆运载效率。

  3、促进发展城乡配送体系。扶持农村物流业发展,重点做好农民生活、农业生产和乡镇工业生产资料配送。扶持农村配送站、客货一体的农村交通综合站建设,对农村物流示范项目和农村物流站建设,争取省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物流业发展的组织协调、统筹规划和政策指导。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从大局出发,通力协作,确保我市物流业又好又快发展。交通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市交通大物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和指导我市交通物流业发展的重要问题;主动向政府汇报,争取政府对交通物流发展的支持,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和配合,建立健全行业自律组织,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我市交通大物流的发展。

  2、建立考核机制。市交通部门制订交通大物流建设工作责任分解和考核制度,将交通物流业发展的主要工作任务分解下达到各责任单位,并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交通主管部门要制订具体实施意见和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部门和人员,并在每年年底前将交通大物流工作总结报送市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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