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工程的通知
(鄂教职成[2008]6号)
各市、州、林区教育局、财政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
为贯彻落实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鄂政发[2006]23号)精神,努力提高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大批技能型紧缺人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决定,从2008年起组织实施湖北省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工程,在全省建设一批能够资源共享,集教学、职业技能鉴定和技术服务为一体的高水平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为把湖北建设成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服务。现就实施湖北省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工程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要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学生职业能力训练为核心,充分体现职业教育特色,突出职业岗位需要,构建真实或仿真的职业环境,达到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国际通行资格证书)认定的标准,使实训基地成为学生巩固理论知识、练就实践能力、培养职业素质的实践性学习与训练场所。同时实训基地建设,应积极满足当地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技术服务等需要,使职业教育更好地服务于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通过三到五年左右的努力,我省将在机械加工、汽车制造与维修、计算机应用与软件、化工、电工电子、建筑技术、纺织服装、医药、现代农业、食品加工、商贸服务等重点专业领域,重点建设50-100个规模较大、水平一流、资源共享,在当地起示范作用的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实训基地建设要紧密结合全省和当地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的发展和技能型人才需求状况,统筹规划实训基地建设布局。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必须在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或县级职教中心学校建设。在专业选择上,既要保证重点,又要兼顾地方特色专业。
2、资源共享。在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中,要综合利用资源,提高基地建设投资效益。要加强校际间的合作互助,统筹人才、资金、设备和技术资源,把有限的资源相对集中,共同建设高水平实训基地,并实行资源共享,减少低层次重复投资,提高实训基地资源使用频率和效益。同一地区原则上不建设同一专业的实训基地。也可以采取校企联合建设实训基地,广泛联合和吸引国内外企业共同建立实训基地,拓宽实训设备的来源渠道,共同培养社会所需技能型人才,校企双方互相支持、互相渗透、优势互补、利益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