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湖北省卫生厅、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2008年“食品安全进校园”专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一)举办“食品安全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
  在本次专题教育活动期间,全省各级各类中小学校要集中开展以下活动:
  1、上一节以食品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健康教育》课。每个班级均要在健康教育课任课教师或班主任的支持下,上一节以食品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健康教育》课;
  2、召开一次食品安全主题班会。班会的主题为:“食品安全,关系你我他”。采取同伴教育的形式,交流和分享食品安全的经验;
  3、办一期以食品安全为主题的《卫生与健康》宣传栏。同时,通过校园网、广播、宣传栏等形式,多渠道向中小学生介绍有关食品安全知识。
  (二)建立食品安全校外辅导员制度
  为了建立学校食品安全的长效管理机制,决定向有关中小学校派驻食品安全校外辅导员。各地工商和卫生行政部门按照1:1的比例,向所在地中小学校派驻中小学校食品安全校外辅导员。具体安排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当地工商和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三)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检查
  在本次专题教育活动期间,各地食品药品监督、教育、工商、卫生等部门要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所辖中小学校校园食品安全进行检查。一查校方是否履行《湖北省中小学校校园食品用品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的义务;二查校园内超市、商店、食杂店等流通环节是否规范;三查校园内餐饮、食堂各项卫生制度是否落实。
  六、时间安排
  (一)启动阶段(2008年9月下旬)
  省直有关部门将于9月25日举办本次专题教育活动启动仪式。各市、州需结合本地实际,相应举办本次专题教育活动启动仪式。
  (二)实施阶段(2008年9月下旬至10月下旬)
  落实本次专题教育活动的有关内容。同时,各级教育、食品药品监督、卫生、工商等部门要对本次专题教育活动进行抽查。
  (三)总结阶段(2008年10月25日至30日)
  在各地中小学校开展食品安全专题教育活动的基础上,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本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本次活动总结报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七、有关要求
  (一)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教育的质量和效果。在食品安全专题教育活动期间,各地中小学校要在本校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横幅,或在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发有关食品安全的宣传口号。供各地宣传的内容为:“保障食品安全,建设和谐校园”;“师生利益无小事,食品安全是大事”;“关注食品安全,关爱人生健康”;“学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等。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