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应用工作的通知
(鄂教职成[2008]10号)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集团,各省属中等职业院校:
为了加强我省中等职业教育信息化管理,推进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应用工作,我厅于9月9日印发了《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应用工作的通知》(鄂教职成[2008]9号),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运行培训。一个多月以来,全省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人员努力工作,全面推进了中职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工作,但是也出现了地区、学校之间工作不平衡的情况(见附件1)。现就进一步加强系统的应用工作通知如下:
1、进一步加快中职学生信息录入工作速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等职业学校要进一步重视系统的应用工作,加快中职学生信息录入工作速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所属中职学校于10月15日前,全面录入2006、2007级学生和已经报到的2008级学生的学籍信息。目前,我厅正在将我省数据与教育部系统对接。因今年国家财政部、教育部将严格按照录入中职学生管理系统的信息对2007、2008级中职学生进行资助,各地、各校如不按时完成学生信息的录入、审批工作,将会造成学生无法享受国家资助政策。
2、关于少数中职学生没有身份证问题,鉴于此种情况确实存在,经与教育部系统开发单位及省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协商,采取技术上的手段予以补充,允许学生身份证号码以“999+学校代码(10位)+学校自编流水号(5位,00001-99999)”的方式录入(具体规则登陆系统后见通知)。各中职学校将这批没有身份证号码的学生信息录入系统上报后,要全部导出,书面打印成册,加盖学校公章后,上报到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然后逐级盖章上报到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存档。
3、各中职学校和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审查,确保所填报中职学生信息的严肃性和准确性。若出现弄虚作假或审核不严,造成不良后果的,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 1、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应用工作情况统计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