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评议结束后,各处室、直属单位要将处室支部和单位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报厅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2月28日)。重点抓好三个环节:
1、制定整改落实方案(2009年1月1日至1月20日)。整改落实方案以分析检查报告为依据,注重可操作性。要对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和需要完善的制度,按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分别提出整改落实的目标、方式和时限要求,明确整改落实的具体措施和责任。整改落实方案制定后,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公布,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监督。
2、集中解决突出问题(1月21日至2月10日)。把解决问题贯穿学习实践活动的全过程,切实解决查找出来的、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突出问题,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把解决本单位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重点,取得实效。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侧重解决本处室本单位职能范围内的突出问题。要围绕服务基层和促进科学发展,下大力解决基层的切身利益问题,每个处室和单位要为基层办1-2件看得见、摸得着、促进科学发展的实事。解决问题要防止形式主义、短期行为和“形象工程”。
集中整改基本结束时,召开整改工作交流会,展示整改成果,交流整改经验。
3、完善体制机制(2月11日至2月28日)。积极稳妥地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努力解决制度缺失和体制障碍等突出问题,逐步形成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政策规定和体制机制,各处室、直属单位要从活动一开始就要重视和谋划建章立制工作,认真清理现有的规章制度,切实做好废、改、立工作,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要求的规章制度。相关政策制定由厅党组整改建制小组负责协调。
学习实践活动基本完成时,做好活动的总结工作,并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通报。在此基础上,对学习实践活动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要以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根据测评情况,进一步完善整改落实措施,确保学习实践活动中尚未解决的突出问题继续得到有效解决。
五、组织领导和有关要求
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厅机关及直属单位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处室、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把学习实践活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一)成立工作机构,建立领导责任制。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成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路钢同志任组长,陈传德、陈安丽、郑年春、王安怀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室、干部人事处、直属机关党委、监察室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安丽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抽调若干名工作人员集中办公,负责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