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委高校工委、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教党[2008]82号)
厅机关各党支部,直属各单位党组织:
经厅党组研究,并经省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同意,现将《湖北省委高校工委、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月九日
湖北省委高校工委、湖北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
按照《
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在全省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的安排和部署,为了认真做好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下简称“学习实践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参加范围和对象
省教育厅及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组织广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创新,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使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引导和调动全体党员干部的科学发展积极性,为加快建设教育强省进程、实现我省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2、基本原则:坚持解放思想、突出实践特色、贯彻群众路线、正面教育为主。
三、目标要求
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重在实践,重在实招,重在实效。通过学习实践活动,达到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学发展的目标。具体要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