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及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鄂教体艺[2008]18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各普通高等学校:
现将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08]24号)转发给你们,并就2008年测试数据的上报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等院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办公厅(教体艺厅函[2008]24号)文件的要求,把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工作,作为贯彻中央7号和省委10号文件的具体措施,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实施,把实施《健康标准》的测试工作落实到每一位学生。
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测试数据的上报工作。按照教育部文件的要求,在实施工作过程中,建立测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做到定人、定岗、定责,使测试工作层层有人管,人人抓落实,确保测试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要严格按照规定的上报时间将本学校的测试数据报送到国家数据库。
三、各地和学校要加强与湖北省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中心(设在华中科技大学体育部,电话:027-87556274)的联系。于今年12月31日前,向国家数据库报送测试数据成功后,再将测试数据报湖北省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中心。数据上报使用“国家数据库上报软件V1.1”的导出功能(以全校导出方式)导出经过评定的数据并以本单位名称作为文件名保存的电子表格格式文件,通过使用由省数据管理中心提供的转换软件或由器材厂家提供的转换软件进行格式转换后,即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省数据管理中心。电子邮箱:husthsl@163.com。联系人:谢彬 电话:13307164302。
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对《标准》测试及数据上报工作的管理,组织专门人员对上报的数据进行检查和复核,按时完成今年的数据上报工作,省数据管理中心将对2008年各地测试数据的上报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