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请示教育部同意,我省的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起跑仪式,于10月24日在武汉职业技术学院,与全省高校“校长杯”乒乓球比赛开幕式同时举行。凡参加全省高校“校长杯”乒乓球比赛的学校,应于10月24日下午2时30分前,组织30名学生前往武汉职业技术学院田径场,与参加乒乓球比赛的高校领导一起举行我省的长跑起跑仪式。
按照教育部的文件规定,每个学生每天长跑距离(参考)基数为:小学生1000米,初中生1500米,高中生、高校学生2000米。中小学校在法定工作日每天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完成跑步里程,节假日和寒假期间学校应要求学生自觉坚持长跑并做好每日跑步距离的记录。学校各单位、班级要做好每日长跑活动情况记录,在冬季长跑活动结束时,统计每个学生冬季长跑的总里程。
冬季长跑总里程以60公里为基数,象征新中国成立60周年。小学生为120公里,初中生为180公里,高中生、中等职业学校和高校学生为240公里。
六、评选与表彰
1、我省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将评选“优秀组织单位”奖,对长跑活动开展好的市、州、县(市、区)和学校进行表彰。其中市、州级的表彰由省组织评选,县(市、区)的表彰按20%的比例,学校的表彰按60所,由各地向省推荐。
2、各县(市、区)和学校的“优秀组织奖单位”的评选,由各市、州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共青团共同组织表彰,表彰办法和名额由各地确定。
3、县(市、区)应对辖区内开展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成绩突出的学校进行表彰。各级各类学校要对冬季长跑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单位、班级、学生和教师进行表彰,对学生的表彰应记入中小学生成长记录、素质报告书或档案。
4、各级所有被表彰单位和学校不重复表彰。各市、州于2009年5月20日前将开展冬季长跑活动的工作总结、省级“优秀组织单位” 表彰的县(市、区)和学校的推荐表彰名单和推荐意见,报湖北省学生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七、优秀组织单位评选条件
1.开展冬季长跑活动的组织机构健全,实施方案完整,措施具体,对基层活动支持、指导有力,阶段性检查工作制度健全、有效,及时报送活动简报和工作总结;
2.认真组织起跑仪式并开展冬季长跑的宣传教育活动,起跑仪式有特色,影响面广,宣传教育活动有创意,参与范围广;
3.当地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共青团组织相互配合、协调,共同组织本地区冬季长跑活动,学校冬季长跑普及率高,学生普遍完成长跑里程,锻炼效果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