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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体育局、共青团湖北团省委关于开展全省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体育局、共青团湖北团省委关于开展全省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
(鄂教体艺[2008]20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教育局、体育局、团委,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和省委10号文件精神,动员广大青少年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以健康的体魄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60周年,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将在2008年10月26日至2009年4月30日期间,开展第二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 共青团央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教体艺[2008]10号)精神,为了积极响应并认真组织实施我省学校和学生的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广泛开展学校冬季长跑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和省委10号文件精神,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提高学生体质健康素质特别是耐力素质水平的有效措施,开展长跑活动在学校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锻炼效果好,不受太多条件限制,简便易行。也是学校开展冬季体育活动的重要内容。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共青团组织要予以充分重视,认真组织实施。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关于实施全省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方案》(附后)的要求,以“阳光体育与祖国同行”为主题,面向广大学生和教师,将冬季长跑活动纳入工作计划,制定科学的、切实可行的冬季长跑等体育活动方案,在10月26日举行形式多样的冬季长跑等体育活动启动式,积极响应国家开展学校冬季体育锻炼的号召,加强领导、积极宣传、广泛发动、认真组织、具体指导。各地要在冬季长跑活动的组织形式、内容方法上探索符合学生身心健康、兴趣爱好的体育锻炼方法,创造丰富多彩的活动方式,循序渐进的逐步提高学生的跑步能力,使冬季长跑活动成为学生自觉乐意参加的体育锻炼,不断提高本地区学校和学生开展长跑活动的普及率。

  三、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密切配合教育行政部门,支持学校开展冬季长跑活动,选派思想素质强、业务能力强的教练员,深入学校加强对冬季长跑活动的技术指导,推荐优秀运动员参与长跑活动和起跑仪式,发挥他们的榜样示范和影响作用,充分调动广大学生自觉进行体育锻炼的积极性,同时,要与教育行政部门共同对本地区学校开展冬季长跑活动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保证各地的学校和学生完成国家规定的长跑里程,达到体育锻炼,增强体质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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