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湖北省2008师德论坛”的通知
(鄂教师函[2008]7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教育工会关于学习实施〈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鄂教师[2008]11号)要求,为推动《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下简称新
《规范》)的学习贯彻活动,特举办“湖北省2008师德论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论坛活动,推动新
《规范》的学习和研讨,探索贯彻新
《规范》的有效形式,进一步明确师德工作重点,同时发现和推出一批新的师德典型。
二、论坛主题
坚持科学发展观,学习践行《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主要议题有:1、交流学习新
《规范》引发的新思考、新变化;2、探索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新机制、新思路、新内容、新方法;3、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制度建设;4、总结和宣传先进教师师德典型事迹。
三、论坛时间、地点
时间:2008年12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浦项皇冠大酒店(原湖北招生大厦)
四、参会人员
1、市州教育局分管领导和教师管理部门(人事)负责人;
2、县(市、区)教育局教师管理部门负责人1人;
3、专家学者(由省教育厅邀请)。
五、参会要求
请参会代表提交一篇与论坛主题相关的论文或交流材料,可以是本地本校近年来师德建设的特色经验、工作创新,或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学习贯彻新
《规范》的规划部署、具体做法,或教师对新
《规范》的学习体会,或教师践行职业道德规范的先进事迹。论文(或交流材料)请用A4纸打印,报到时交会务组。交流材料电子文稿以市、州为单位于12月15日之前用E-mail发至会务组(邮箱地址:bgs66856 @yahoo.com.cn)。论坛将择时对参会论文或交流材料进行汇编。请各地做好参会代表的组织工作,并于12月15日前将会议回执报省继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