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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湖北省2008师德论坛”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湖北省2008师德论坛”的通知
(鄂教师函[2008]7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教育工会关于学习实施〈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鄂教师[2008]11号)要求,为推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下简称新《规范》)的学习贯彻活动,特举办“湖北省2008师德论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论坛活动,推动新《规范》的学习和研讨,探索贯彻新《规范》的有效形式,进一步明确师德工作重点,同时发现和推出一批新的师德典型。

  二、论坛主题

  坚持科学发展观,学习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主要议题有:1、交流学习新《规范》引发的新思考、新变化;2、探索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新机制、新思路、新内容、新方法;3、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制度建设;4、总结和宣传先进教师师德典型事迹。

  三、论坛时间、地点

  时间:2008年12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浦项皇冠大酒店(原湖北招生大厦)

  四、参会人员

  1、市州教育局分管领导和教师管理部门(人事)负责人;

  2、县(市、区)教育局教师管理部门负责人1人;

  3、专家学者(由省教育厅邀请)。

  五、参会要求

  请参会代表提交一篇与论坛主题相关的论文或交流材料,可以是本地本校近年来师德建设的特色经验、工作创新,或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学习贯彻新《规范》的规划部署、具体做法,或教师对新《规范》的学习体会,或教师践行职业道德规范的先进事迹。论文(或交流材料)请用A4纸打印,报到时交会务组。交流材料电子文稿以市、州为单位于12月15日之前用E-mail发至会务组(邮箱地址:bgs66856 @yahoo.com.cn)。论坛将择时对参会论文或交流材料进行汇编。请各地做好参会代表的组织工作,并于12月15日前将会议回执报省继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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