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珠海市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珠经贸字[2009]158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全国实施家电下乡、对农民购买家电实行财政补贴的决定和《广东省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家电下乡是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践行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惠农举措。我市要抓住机遇,通过实施家电下乡工作,引导建立适合农村消费特点的生产和流通体系,推动生产经营企业到区、镇以下地区建立家电销售网络,构筑农村便捷、顺畅的家电产品销售与服务体系,拉动农村需求,达到提高农村家电商品拥有率、改善农民生活、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的。政府加强引导、企业承办实施、健全规章制度,确保农民能够买到补贴类家电产品,确保补贴资金到位和兑付,使农民真正受惠。
二、组织机构与领导成员
家电下乡工作意义重大,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安排、周密组织,切实做好各项工作。为加强我市家电下乡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政策顺利实施,成立珠海市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刘小龙(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杨 川(市经贸局局长)
吴小濠(市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
陈建民(市工商局副局长)
梁立新(市质监局副局长)
郑卫东(市经贸局副局长)
陈文院(市财政局科长)
容玉棉(市公安局副科长)
陈广俊(香洲区常务副区长)
贾石国(金湾区副区长)
杨振照(斗门区常务副区长)
欧阳德红(高新区常务副主任)
平 凡(万山区管委会副主任)
吴爱存(高栏港管委会副主任)
林国强(横琴经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局,负责日常工作,市经贸局郑卫东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工作由市经贸局市场建设科和市财政局工贸科负责,联系人:宋巍巍,李电,陈文院,简满玲,联系电话:2213232(市经贸局),2510507(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