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要求:市贸粮局应在2009年8月底前指导大型商场、宾馆、酒店等中央空调使用企业制定空调系统改造和维护方案。市事务局应在2009年8月底前指导行政部门制定中央空调系统改造和维护方案。
3.强化空调运行管理。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新建公共建筑使用中央空调系统的,应按空调系统设计规范进行优化设计,建成后进行能效测评,达不到设计规范的不得投入使用。中央空调操作人员应当进行专业培训。
工作要求:市能源监察支队应定期会同市建设、贸粮、质量技监、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开展对公共场所的空调温度设置实施检测。
(五)照明节电
1.加快淘汰低效照明产品,提高高效光源、新光源使用范围。
工作要求:市经委要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一五”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进一步扩大高效照明产品规模。市电力、建设、交通等部门要制定高效节能路灯推广使用计划和低效照明产品淘汰计划,有序淘汰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低效照明产品,新建项目照明系统应严格按照建筑照明设计标准选用节能灯具和光源。
2.加强照明节电管理。市建设、电力、交通等部门应科学制定城市公共照明规划,确保以道路照明为主的功能照明,控制装饰性景观照明。功能照明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照明设计标准及照明能耗密度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在保证车辆、行人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开启和关闭路灯,在深夜试行间隔开灯或降低光源功率,在用电高峰时段,城市景观照明、娱乐场所霓虹灯等要减少用电。
(六)办公节电
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制订并落实节约用电制度,降低办公用电。
工作要求:市事务局应在2009年8月底前制定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用能考核方案。要求各单位及时关闭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减少待机能耗。节假日和非工作时间,要减少电热水器等用电设备的开启数量和时间。机关办公场所三层以下(含三层)原则上停开电梯,非高峰时段减少电梯运转台数,提倡高层建筑电梯分段运行或隔层停开,短距离上下楼层不乘电梯,尽量减少电梯使用,提倡每天少开空调一小时,晚开电灯半小时等活动,并对照明等场所实施用电定时器改造。夏季除重大外事活动外,公务活动一律着便装。会议室等场所提倡使用自然光照明。
三、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