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金华市委办公室、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支援青川县四乡镇灾后恢复重建方案》的通知
(市委办〔2008〕72号)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金华市支援青川县四乡镇灾后恢复重建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金华市委办公室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9月4日
金华市支援青川县四乡镇灾后恢复重建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我市对口支援四川省青川县四乡镇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根据《浙江省支援青川县灾后恢复重建方案》明确的任务和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对口支援的原则
(一)坚持以当地为主、我市积极援建相结合的原则。在省委、省政府以及省支援四川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按照《灾后重建规划》,在充分协商基础上,尽最大努力,为灾区重建提供最急需的支援。
(二)坚持对口支援、统分结合的原则。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市本级和义乌、永康、东阳等3个县(市)分别对口支援青川县的孔溪乡、板桥乡、骑马乡和观音店乡。
对口支援的主要职责是:按照省里部署要求,分工负责、分头实施、分级落实。负责对口支援乡镇工作的组织协调;帮助对口支援乡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按照省统一援建项目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负责相关项目计划的实施和质量检查工作;帮助对口乡镇开展劳务输出和培训,以及急需人才、技术等其他方面的支持;负责对口支援乡镇援建工作的情况汇总上报等工作。
(三)坚持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在各级政府加大对口支援工作力度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社会各界多形式、多渠道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二、对口支援的安排
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市本级及义乌市、永康市、东阳市分别承担对口支援任务,未安排对口支援乡镇的县(市、区),可通过提供选派医务人员、师资和农业科技、农民工培训等形式进行支援。
市级机关中的发改、经委、贸粮、科技、建设、规划、交通、水利、教育、卫生、广电、林业、旅游等部门,要及时提供规划、建设、管理、科技等方面的指导服务。其他部门也应积极做好对口支援的相关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