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优化培训资源。根据技工培训所需时间较长、培训强度较大、培训师资设施要求较高的实际,统筹整合现有农村劳动力培训资源,重点发挥职业技术学院、技工学校、职业高中、职教中心的场所、设备、师资力量优势,在已认定的农村劳动力培训基地中,择优认定一批培训示范基地和特色基地,作为农民技工培训机构;选择一批管理水平高、标准化程度高、经济效益好的企业,作为农民技工培训实习实验基地;聘请一批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技术人员,建立农民技工培训优秀师资库。各县(市、区)要结合区域产业特色和功能定位,加强技工培训基地和师资建设,逐步形成一批实力雄厚的综合型示范基地和特色基地,不断提高农民技工培训的质量。
4、延长培训时间。农民技工培训要以中长期培训为主,各技术工种的培训时间,必须严格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保证必要的理论授课时间和实践训练。转移就业技能培训时间一般要求达到3个月以上;对初、高中毕业未能继续升学的青少年,开展较高技能的战略型培训,培训时间一般要求达到6个月以上。
5、创新培训方式。农民技工培训以集中培训为主,以订单培训、委托培训和定向培训为主要形式,以校企合作为重点。定点培训机构要加强与用人单位合作,充分发挥专业培训机构教学、师资力量和用人单位岗位技能训练、场地、设备的优势,采取集中学习与到企业随岗培训相结合、脱产学习与在职培训相结合、职业资格培训与学历教育相结合等方式,实行受训农民到企业实训与企业选送农民到培训机构培训双向互动,加快培养一批企业急需的技术工人,努力实现培训和转移就业的“无缝对接”。
6、实行业绩申报。农民技工培训仍实行由“政府买单”的免费培训制度,鼓励农民参加二次技能提升培训和多种技能复合培训,允许多次培训多次补助,复合培训叠加补助。全面实行培训业绩申报制度,业绩申报办法由市农培办另行制定。各县(市、区)要按照省、市培训业绩申报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精神,制定相应的政策办法。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协调。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农民技工培训工作的领导,统筹规划,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十万农民技工培训行动”由市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织实施。领导小组负责培训工作重大问题的决策与协调;综合办公室具体负责工作计划、相关政策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考核和督查,办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职能办公室具体负责技工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各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的岗位职能特点,密切配合,主动参与农民技工培训工作。各县(市、区)也要在统筹整合原有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力量的基础上,建立相应组织,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配备相应人员,落实工作经费,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各乡(镇)、街道要切实把农民技工培训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重点负责调查摸底、信息采集、宣传发动、组织参训等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