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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金华市委办公室、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万农民技工培训行动”的实施意见

中共金华市委办公室、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万农民技工培训行动”的实施意见
(市委办〔2008〕79号)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创业能力,促进农村劳动力稳定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根据《关于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若干意见》(市委〔2004〕16号)精神,结合金华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实际,现就组织实施“十万农民技工培训行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
  1、总体思路。按照提高培训档次、延长培训时间、加大培训强度、提高培训质量的要求,以增强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促进农村劳动力稳定转移、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各方参与”的原则,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需要,明确培训对象,突出培训重点,优化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方式,加强培训管理,完善培训服务,促进农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由适应性向战略性转变、从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为提升工业化、加快城市化、统筹城乡发展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2、目标任务。根据上述总体思路,确定实施“十万农民技工培训行动”的主要目标是:从2008年到2012年,通过培训,使10万农村劳动力成为技术型工人,达到获得1张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得到1个劳动合同期在1年以上的企业就业岗位的要求。其中市区2万名,2008年5000名。
  二、工作要求
  1、明确培训对象。根据我市农村劳动力的实际状况,农民技工培训对象的重点为有一定文化基础、接受能力较强、有考证和转移就业意愿、尚未接受免费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的本市农村户籍劳动力;已参加免费转移就业技能培训,但未获得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的本市农村户籍劳动力;已获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有提升技能愿望的本市农村户籍劳动力;根据企业需求,自愿参加复合型技能培训的本市农村户籍劳动力。
  2、突出培训重点。紧扣区域块状经济产业集群化发展的需要,根据市场和企业的用工需求,坚持以“提高技能、提高获证率、提高转移率”为目标,重点针对市场紧缺、深受农民欢迎的技术工种开展培训,逐步增加中高级技能培训项目比重,促进受训农民从“劳力型民工”向“技术型工人”转变;对主导产业升级有需求、岗位技能要求较高的特殊工种开展战略型培训;针对农民的创业致富愿望开展创业型培训。从提高素质、促进全面发展的需要出发,开展法律知识、职业道德、社会主义价值观、择业就业观等方面的培训,引导农民树立新的就业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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