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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金华市委办公室、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8年继续开展市机关部门涉企科级岗位群众评议活动的实施意见

中共金华市委办公室、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8年继续开展市机关部门涉企科级岗位群众评议活动的实施意见
(市委办〔2008〕81号)


  为了扎实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市”实践活动,持久深入地推进作风建设,不断优化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继续开展市机关部门涉企科级岗位群众评议活动,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群众满意科级岗位和良好经济发展软环境为目标,着力解决机关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效能型政府。
  二、参评岗位
  市机关23个部门129个涉企科级岗位(包括垂直和双重管理部门)。
  三、评议内容
  1、中心意识。对市委、市政府作出的各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决策及有关规定,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做到遵章守纪、令行禁止;是否认真履行职责,高质量地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努力促进金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依法行政。是否按照法律法规、法定程序和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审批、监管、检查、收费和罚款,是否依法合理使用自由裁量权等。
  3、主动服务。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是否主动热情为企业、为基层、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对政策法规的宣传和指导是否到位、及时。
  4、行政效率。是否做到“一次性告知”,遵守法定时限;是否存在办事程序繁琐、推诿拖沓、承诺不兑现等问题;是否认真解决群众举报、投诉问题。
  5、勤政廉政。是否做到政务公开、廉洁自律;是否存在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问题和“吃拿卡要”以及弄虚作假的不良行为;是否存在“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
  四、参加评议对象
  1、一般对象:
  市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负责人,包括市区优势扶持工业企业、有重点技改项目和有难题上报的工业企业负责人代表;婺城区、金东区、金华开发区规模以上企业、重点企业、在建重点企业负责人代表;乡镇街道基层干部代表(乡镇街道党政一把手和分管工业的副职)、企业项目全程代理员;市区基层市党代表、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
  2、直接服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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