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全国第三套中小学生系列广播体操》普及推广及评选活动的通知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从今年秋季开学起,要在各类中小学校中广泛开展广播体操的宣传、普及和推广活动,把普及推广第三套广播体操作为本地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落实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的主要内容,制定普及推广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所有辖区各县(市)骨干教师开展培训活动,创新普及推广方式,组织做好现场评比展示活动,将广播体操普及到每一所学校,使本地区学校广播体操活动的普及率达到95%以上。

  (二)各级各类中小学校要认真组织好广播体操的普及推广。学校领导要积极参与,组织发动全校师生开展培训,学校有关部门要为普及推广活动提供条件,班主任要带头做好广播体操,体育课中要把广播体操作为教学重点,在体育大课间活动中以班级为单位集体做操,在课余体育活动中开展形式多样的广播体操竞赛、评比活动,形成学校全员参与、人人会做广播体操的体育活动氛围,使学校班级开展广播体操的普及率达到100%。

  (三)省级广播体操的评选活动,采取专家电视评选和实地抽查的方式进行。各市、州上报省级参评学校的广播体操材料,应是一套完整的广播体操展示光盘,内容包括本校普及开展广播体操活动的工作情况介绍(1000字以内)和全校学生全套广播体操展示。

  (四)教育厅将在对各市、州上报参评的学校光盘材料评选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到各地对参评学校广播体操进行现场随机抽查。要求各地从参评学校中推荐小学、中学各3所受检学校,由检查组随机确定1所小学和2所中学进行广播体操的现场评定。

  四、本次全省普及推广及评选活动设学校奖和市、州团体奖项。所有奖项均颁发奖杯或奖牌,并全省通报获奖情况,以激励各地和中小学校积极普及推广部颁广播体操,促进校园体育活动的开展。

  附件:1、湖北省第三套全国中小学生系列广播体操普及推广活动评选办法

  2、湖北省第三套全国中小学生系列广播体操普及推广及评选活动评分标准

  二OO九年八月十四日

  附件1
湖北省第三套全国中小学生系列广播体操
普及推广活动评比办法

  一、评比项目
  《全国第三套中小学生系列广播体操》,评比内容:小学组:《七彩阳光》或《希望风帆》;初中组:《舞动青春》或《放飞理想》;高中组:《放飞理想》或《舞动青春》。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