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区进一步深化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区进一步深化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绍政办发〔2008〕161号)


绍兴县、越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绍兴市区进一步深化蓝天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一月四日

  绍兴市区进一步深化蓝天工程实施方案

  改善和提升城市环境质量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近几年来,通过加大投入、加强整治,绍兴市区的空气环境质量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与空气质量根本好转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距离。为进一步提高空气环境质量,让人民群众“呼吸上清洁的空气”,根据绍兴市区实际,现就进一步深化蓝天工程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环境保护有关要求,针对目前市区范围内空气环境质量存在的问题,实施以汽车尾气、工业废气、餐饮油烟和施工扬尘治理为主要内容的“蓝天工程”,通过二至三年的努力,明显改善市区空气质量,并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二、工作内容
  (一)汽车尾气整治工程
  1.加强汽车尾气监测。建立和健全汽车尾气检测机构,制定汽车尾气检测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汽车尾气排放标准。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市公安局、市交通局配合。
  2.加快公交车辆更新改造。市、县两级财政、交通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对市区、绍兴县在用公交车制定升级改造管理及财政补助办法,对2003年以前购置的公交车辆实施提前报废,于2010年底前全部完成更新;对2004-2005年购置的公交车辆按国Ⅲ标准对发动机进行改造,于2010年底前完成改造任务;对2006-2007年购置的公交车辆强化维护、保养,确保车况良好;今后凡新购置的公交车辆必须符合国Ⅲ标准。此项工作由市交通局牵头负责,市财政局、绍兴县政府及所属相关部门配合。
  3.探索清洁能源替代方案。积极利用电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开展公交能源清洁化改造,提升城市品位。此项工作由市交通局负责,市财政局、市经贸委配合。
  (二)餐饮业油烟废气治理工程
  1.开展市区餐饮业大检查。针对目前餐饮业现状,组织开展餐饮服务业执法检查工作,对市区现有餐饮业的审批、卫生、环保状况进行全面检查。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牵头,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城管执法局参加。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