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原则。按照“协调合作,健全机制,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先易后难,稳步推进,改革创新,支农惠农”的原则,结合我市农村实际,开展全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三)工作目标。以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依托,进一步健全农村经济主体的信用信息征集机制,逐步拓展信息采集与共享范围,建立完善的农村经济主体信用档案与信息共享平台;大力开展农村信用组织创建活动,以农村经济主体信用档案为基础,完善评价指标体系与评价标准,规范开展信用评价活动;完善多种形式的贷款担保制度,探索创新担保模式和担保方式,促进担保机构规范发展,形成较为完善的融资担保体系;大力宣传征信知识,普及金融与征信知识;建立行之有效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进一步改善农村信用环境,使农村金融机构信用风险管理能力明显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金融支持“三农”建设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三、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措施
(一)加强征信宣传教育工作。一是人民银行要积极履行管理征信业职责,主动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汇报有关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要求和工作思路,协调地方党委、政府对本地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二是结合农村信用组织创建工作,向当地司法、工商管理、税务等相关部门以及广大农户宣传农村信用组织创建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协调乡(镇)政府和村两委按照统一要求收集农户基本信息资料,健全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有针对性地宣传信用知识和征信产品,促进信息共享;三是继续加强对涉农金融机构的宣传培训,督促和帮助涉农金融机构熟悉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和目标要求,进一步加快自身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发挥网点优势,利用节假日、集会、金融活动等时机,加大征信知识宣传;四是加强对农村经济主体金融观念、消费观念与信用行为的引导,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要研究、探索符合我市特点的宣传方式,提高宣传效果,建立农村信用意识宣传的长效机制,使征信宣传教育长期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加大农村征信系统推广应用力度。当前农村信用社受制于缺乏信贷数据业务系统,与征信系统的对接采取人民银行开发的“非接口行报文生成系统”,通过手工录入生成报文报送。由于农村信用社业务量大,加之人员紧张,信贷数据不能完全录入上报,入库率较低。为改变这一状况,人民银行要在加大数据上报力度的基础上,督促指导农村信用社加快网络化建设,协调帮助农村信用联社尽快完成信贷业务管理系统的开发,实现以接口方式向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报送数据,尽快将全部信贷信息纳入个人与企业征信系统。我市目前只有一家农村资金互助社,随着金融改革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必将应运而生,人民银行要积极创造条件,及早准备,努力使村镇银行等各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都纳入全市征信系统,实现征信系统在全市范围内信贷信息的全采集与查询服务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