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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完善绍兴市区政府采购工作的意见

  (三)加强预算执行违规行为的处理。市监察局、市审计局等部门要加强对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执行的监督,对违反预算管理的行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确保有效实施政府采购预算管理。
  三、优化政府采购市场环境
  (一)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和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管理。市财政局要进一步加强对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考核。市公共资源交易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继续完善政府采购会员制管理,严格市场准入,积极引进竞争机制,探索建立“黑名单”制度。
  (二)加大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和有关社会中介机构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采购活动中出现违规或缺乏诚信行为的供应商、社会中介机构,由市公共资源交易办公室查实后直接依法处理;涉嫌违法的,由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办公室建立协作机制,联合调查处理。对于串标围标和控货控价的供应商,要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予以严厉打击。
  (三)加快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府采购工作专家库,实现市县专家资源共享。
  (四)探索建立信誉评价体系。市招标投标协会要在市财政局、公共资源交易办公室指导下,牵头组织开展政府采购供应商和中介机构的信誉评价工作,逐步建立起多方互联的信誉评价体系。
  四、提升政府采购效率和效益
  (一)适当提高采购限额标准。把集中采购目录内的小额采购项目(除协议供货采购的项目外)列入部门集中采购范围,实现管理模式从“大而全”到“抓大放小”的转变。
  (二)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规模。把政府出资的公共事业性质和政策性采购项目逐步纳入集中采购范畴。
  (三)强化集中采购机构的采购主渠道作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认真履行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采购任务,确需委托社会中介机构采购的,须经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办公室审批同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积极探索与社会中介机构联合采购的新模式。
  (四)加快政府采购电子化建设。争取在2009年年底前后初步建成一个汇集预算上报、信息管理、电子采购订单、电子评标、履约诚信、采购监管等系统的电子化采购平台。市监察局要加快建设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络监控系统中的政府采购子系统;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办公室要加快采购管理系统与交易业务系统的联动与配套建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数字交易业务系统,开展网上询价采购试点,逐步推行网上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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