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围绕解决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开展督查。当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是:结构性矛盾突出,产业链条短,发展方式转变步子迈得还不够大;工业经济中“两高一资”型产业比重高,对资源的依赖性强,环境承载和节能减排的压力大;农业基础依然薄弱,产业化程度不高,统筹城乡发展的任务还十分艰巨;公共产品投入不足,基础设施瓶颈制约因素依然存在;社会事业发展滞后,民生保障水平低等。各级要紧紧围绕解决好这些问题开展督查调研,分析症结,督促落实。
(六)围绕落实好关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事项开展督查。注重督查党和政府重视民生、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各项政策和具体措施的落实情况,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重视督查人大、政协议案、提案办理情况,促进议案、提案得到较好落实。
(七)围绕省、市领导批示和交办的任务开展督查。对省、市领导及上级领导机关批示、交办的专项查办事项,要盯住不放,一查到底,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三、进一步健全完善督查工作各项制度
(八)责任制度。要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大督查工作格局。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是督查工作第一责任人,既要带头抓督查,又要督促和协调党委成员按照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各级党委督查机构是专司督促检查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在抓落实中牵头抓总的作用,在协助党委推动工作落实上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
(九)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市委常委、秘书长负责召集,市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和有关部门参加。会议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主要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研究确定一个时期督查工作的重点,集中时间和精力组织开展督查活动。市委督查室为联席会议协调组织机构,负责向联席会议提供需要督查落实的工作事项,承办联席会议的日常及会务工作。
(十)报告制度。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半年和年终要向市委书面报告当年主要工作落实情况;市委安排的阶段性工作,按阶段性要求报告;本区域、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重要紧急和突发性事件随时报告。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决策部署的情况,本级党委办公部门和督查工作机构要通过督促检查,及时收集分析,并向上级党委报告。党委督查部门要及时向市委反馈督查情况、落实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