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体育健身场地和设施建设,改善场地和设施环境
(1)继续开展农民体育健身工程。
(2)完善社区体育设施建设。
(3)积极实施全民健身步道工程,打造重庆群众体育健身场地新亮点。
2、积极组织群体活动,唱响“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主旋律
(1)积极开展元旦、春节、“五一”、“十一”、重阳节等主要节日期间的群体活动。
(2)举办首届全市农民工运动会,从群体的角度,配合做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这项历史使命。
(3)创新农村体育活动,围绕农体工程的建设组织举办全市首届乡镇农民运动会。
(4)继续在全市开展全民健身月活动,提高活动质量和参与人群数量。
(5)着力创新群体品牌,重点打造户外运动、龙舟等品牌赛事。
(6)广泛开展小型多样的社区体育活动,组织举办全市第二届社区运动会。
(7)积极推进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积极开展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活动,丰富青少年课外体育生活,增强青少年体质。
(8)切实开展体质监测工作,推行科学健身方法,面向基层,服务大众,扩大群众受益面。
(9)做好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重庆段火炬接力活动。
(10)积极备战第六届全国农民运动会。
3、加强群体的组织建设,积极争先创优
(1)继续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业务能力和业务素质。
(2)积极开展争创全国和市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3)积极开展争创全国和市级社区体育俱乐部。
(4)积极开展争创全国青少年户外营地建设。
(5)加强各体育协会的管理和指导工作,促进协会的健康、稳定发展。
(三)积极推进创建“重庆体育之乡”活动,创新农村体育工作。此项创建工作意在探索我市新农村建设和农村体育工作的发展模式,树立典型,带动整体发展。
积极推动创建“重庆体育之乡”活动评定办法的制定。该项活动的目的不是单纯的创建评比,而是在开展新农村建设中,对一些具备一定的经济条件、有一定的体育设施,群众参与程度较高、开展活动和组织建设较好的乡镇进行综合评定。初步考虑创建活动每二年评定一次,实行动态管理,以此来带动促进体育基础相对落后的乡镇加强体育设施建设,开展有特色的体育活动,有效改善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我们将对创建为“重庆体育之乡”的乡镇在场地建设、体育器材等方面给予适当的补助和倾斜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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