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全面提升地震监测和预报能力
各级地震部门要牢固树立“震情第一”观念,加强我市地震活动形势的跟踪分析和判断,努力捕捉地震前兆信息,认真开展地震会商,切实提高对破坏性地震的预测水平,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做好服务。
(一)提高地震监测预测能力。要加强区域地震联防机制建设,大力推进地震监测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加强同周边市的沟通交流,充分发挥地震监测信息网络资源优势和综合效益。各县(市、区)政府要在上级地震部门的指导下,积极推进地震宏观观测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知识宣传网和防震减灾助理员“三网一员”的建设和管理,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保证日常运转经费的投入,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因地制宜地开展地震宏观异常观察、震情信息上报等群测群防工作。
(二)健全地震灾害信息报送机制。规范震情灾情及相关信息管理,完善地震应急新闻发布机制,畅通信息报送及发布渠道,切实提高地震信息速报的公共服务水平。对群众报告的宏观异常,地震部门要组织专家深入调查核实,及时公布调查结果,防止地震谣传,保持社会稳定。
(三)加强地震监测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优化地震监测台网 布局,落实省防震减灾体系二期工程项目,所在地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省地震局推进工程建设,在征地协调、土建施工、日常管护等各个环节,主动予以支持配合,确保项目顺利完成。要依法加强对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的保护,全力保障我市辖区内地震监测台网和前兆观测台网的正常运转,维护地震观测系统正常运行。
三、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地震工作机构建设和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认真制定防震减灾规划,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防震减灾需求相适应的投入机制,将防震减灾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投入。各县(市、区)要尽快充实配齐地震机构工作人员。各级抗震救灾指挥部要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指挥部成员,定期召开成员会议,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检查指导。要加快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完善地震应急指挥的组织体系和技术系统,确保在突发破坏性地震时,能够快速高效应对灾害,最大限度的减轻损失。
(二)提升地震灾害紧急救援能力。要认真吸取汶川特大地震应急救援的经验教训,依托消防部队组建市、县地震应急救援队伍。我市在依托南平消防武警特勤中队,组建一专多能的地震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基础上,要进一步提高救援能力,整合应急救援资源,配备能同时实施搜救两栋倒塌楼房被埋人员的救援装备;各县(市)也应依托消防武警部队加强救援力量的建设,配备基本的搜救装备,邵武、顺昌、建瓯等县(市)要根据本级财政水平,有重点的增加配置不同的重要专用装备,使相邻的县(市)能组合形成较高水平的施救能力。交通、公路、水利、卫生、民政、通讯等有关部门也应成立行业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加强日常实战演练,在突发重大公共安全事件时能够迅速行动,投入现场抢险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