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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四川省文明办、共青团四川省委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四川省文明办、共青团四川省委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的通知
(川教函〔2009〕470号)


各市、州教育局、党委宣传部、文明办、团委:

  现将《教育部 中央宣传部 中央文明办 共青团中共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的通知》(教基一函〔2009〕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今年9月是第六个“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各地要以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主题,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以“了解新中国建立历程”、“感受祖国变化”和“我为祖国服务”为活动内容,结合实际,突出特色,在校园内进一步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激励广大中小学生刻苦学习,把爱国情感转化为具体行动,立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出贡献。

  二、各地要认真组织开展好“六个一”教育活动。组织学生集体观看一部爱国主义专题影片;邀请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五老”人员到校作一次专题革命历史和光荣传统讲座;小学高年级以上学生每人阅读一本反映新中国诞生和新中国建设伟大成就的书籍;每名学生参加一次感受家乡、祖国变化的参观或考察调研活动(小学生以参观活动为主,中学生以考察、调研活动为主);每名学生创作一件描绘祖国、家乡的建设成就的作品(含作文、书画、摄影、摄像、动漫等);每名学生参加一次社会公益活动或社区服务、志愿者活动。

  三、认真开展好启动日活动。9月1日,全省所有中小学都要举行开学典礼和“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的启动仪式,学校校长要作国旗下的讲话。要在启动仪式当天组织师生收看中国教育电视台播放的《走进新中国(暂定名)》和《形势教育大课堂》等节目。全省所有有条件的中小学校都要在9月份选择一天作为“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开放日,向家长开放、向社会开放、向新闻媒体开放。

  四、省教育厅、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和团省委将联合组织开展中小学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和第六个“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成果展评活动。《精神文明报》、《教育导报》、《今日中学生》、《未成年人网》(www.kids21.cn)等媒体将选登学生收集、整理的英烈故事,学生创作的作文、书画、摄影、摄像、动漫作品,学生撰写的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体会或社会实践报告等学生作品。省上将从投稿中评选出优秀作品并给予奖励。同时,省上将评选出若干名学校组织奖。各地要积极组织学生投稿和参评。文字类作品必须是学生原创作品,围绕主题,标题自拟,体裁不限,字数1000字以内。图片类作品须附20-50字文字说明。要求提交“.jpg” 格式的电子扫描文件或高清晰度数码照片,文件大小在2MB以内,图片宽高比例为1:1。投稿地址分别为jswmtl@163.com或成都市西安南路124号托福大楼《精神文明报》收;tojjzk@126.com或邮寄至成都市陕西街26号《教育导报.家教周刊》收;jrzxs-fm@163.com或邮寄至成都市南大街吉祥大厦6楼《今日中学生》收;kids21@163.com《未成年人网》收。所有稿件请注明“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不能一稿多投。投稿截止日期为2009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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