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园林局关于清理整治主城区占绿遮绿及影响城市绿化景观户外广告的通知
主城各区(北部新区)城市园林绿化和行政执法主管部门:
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打造宜居环境,根据《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治主城区户外广告的通告》(渝府发[2008]84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主城区户外广告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2008]5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两江四岸”滨江路沿线、主城区主干道沿线(含轻轨)和重要窗口地区的占绿遮绿及影响城市绿化景观户外广告进行清理整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314”总体部署和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对主城区城市形象打造的总体要求和主城区户外广告清理整治的总体部署,依法清理整治主城区占绿遮绿及影响城市绿化景观户外广告,全面提升城市绿化景观质量。
通过对主城区占绿遮绿及影响城市绿化景观户外广告的集中清理整治,拆除全部占绿广告,分期拆除遮绿及影响城市绿化景观户外广告,规范广告管理,打造宜居城市,以优美的绿化环境迎接国家园林城市的检查验收。
二、清理整治重点
在主城区“两江四岸”滨江路沿线、主城区主干道沿线(含轻轨)、重要窗口地区范围内,清理整治的内容和重点是:
(一)主城区“两江四岸”滨江路沿线,影响城市绿化景观的户外广告;
(二)设置在城市主干道绿地中的户外广告和其它标识标牌;
(三)虽未设置在城市绿地中,但遮挡了城市山体绿化、护坡绿化、立体绿化、道路节点绿化、市街绿化的户外广告及其它标识标牌;
(四)在绿化带中轻轨桥墩上设置的广告;
(五)在广场、公园、车站、码头、机场、商业中心等窗口地区设置的影响城市绿化景观效果的户外广告;
(六)不符合
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要求的占绿遮绿及影响城市绿化景观的户外广告。
三、占绿、遮绿、影响城市绿化景观广告的界定
(一)占绿广告是指在公共绿地和城市道路绿化(包括公园、动物园、植物园、游园、广场绿地、行道树、人行道绿带、分车道绿带、交通转盘花坛、桥头或立交桥绿化等)范围内设置的户外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