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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移民局关于做好三峡水库试验性蓄水期间移民迁建区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移民局关于做好三峡水库试验性蓄水期间移民迁建区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渝移发[2008]207号)


各区县(自治县)移民局:
  目前,三峡水库正在进行试验性蓄水。为切实做好蓄水期间移民迁建区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库区移民迁建成果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经我局研究,现将蓄水期间移民迁建区安全防范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层层建立责任体系
  各区县移民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三峡建委《关于做好三峡工程试验性蓄水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国三峡委发办字[2008]21号)精神,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如泰山”的思想,始终把移民工程和移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层层建立责任体系,严防死守,确保三峡工程试验性蓄水期间移民迁建区安全。
  二、全面排查,重点防范,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各区县移民部门接此通知后,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立即组织对受试验性蓄水影响的移民迁建区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存在地质安全隐患的崩塌、滑坡、坍岸、高切坡,高填方和深基础区域,沿江(河)岸农村移民后靠房屋,以及三、四期清库时缓拆仍在监测使用中的桥梁。排查结束后,要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同时,要加强蓄水期间和蓄水后的定期巡查。
  三、加强监测,制定预案,确保蓄水期移民安全
  各区县移民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制定的防汛抗旱应急专项预案,编制本辖区三峡库区试验性蓄水移民迁建区应急专项预案,落实应急抢险资金和救援措施,明确抢险技术支撑单位及施工抢险单位,在本辖区发生突发灾害事件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应急抢险救援。同时,强化高切坡项目蓄水期间的专业监测和群测群防监测,督促高切坡监测站和专业监测单位做好蓄水期间的预警预报。
  四、建立制度,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各区县移民部门要建立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三峡工程试验性蓄水期间移民迁建区安全、移民工程安全和移民入住安全。凡出现安全事故的,必须立即向所在地党委、政府报告,并在2小时内向市移民局报告,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和事故情况的续报工作;凡出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必须在6小时内向市移民局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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