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中共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建党发[2008]25号)
各市(地)建设局(建委),建设系统归口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
现将《中共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中共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
二OO八年十一月十一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
《工作规划》)和《黑龙江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扎实推进建设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结合建设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结合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整体推进我厅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为促进我省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和建设队伍健康成长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要求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贯彻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中,服务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贯穿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中,体现在党的建设的各个方面。
2、坚持改革创新、开拓进取。注重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途径,创新工作思路,完善机制,破解难题,使反腐倡廉建设更富有实际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