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大同市供热公司转换企业性质的批复意见
(同政办发[2008]114号)
市国资委、市政公用局、市房管局:
随着城市集中供热改造力度逐年加大,大同市供热公司自行运行的业务在逐年减少,即将面临停业。为适应市场需要,及时解决公司所处的困境,按照国家建设部[1994]599号文件精神,决定将大同市供热公司由原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转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并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企业法人。请你们尽快组织有关单位办理相关转换企业质的手续,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