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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机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部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实施工作的通知


  三是与购机者签订使用管理合同。凡购置价格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补贴机具,应按渝财农〔2006〕20号和渝农机发〔2005〕81号规定填写《购置享受专项补贴资金农业机械申请表》,由县级农机主管部门下达同意购置通知书,报市农机局备案,并与购机者签订《重庆市享受财政补贴农业机械使用管理合同》。凡购置价格在5万元以上的,填写《购置享受专项补贴资金农业机械申请表》,若是高性能联合收割机则还需按渝农机发〔2006〕38号要求,填写《购置享受专项补贴资金农业机械(联合收割机)申请表》,报市农机局审批后下达同意购置通知书,并与购机者签订《重庆市享受财政补贴农业机械使用管理合同》。

  四、做好实施工作总结

  内容主要包括:实施基本情况、主要成效、具体做法、存在问题及有关建议,并于11月底前报送市农机局科教处。

  附件:重庆市2006年部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实施情况统计表

二○○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附件:
  重庆市2006年部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实施情况统计表

中央补贴

拖拉机

联合收割机

水稻插秧机

耕整机

受益农

户数量

 

农民自

筹资金

 

县级配

套补贴

 

县级工作经费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台

万元

台

万元

台

万元

台

万元

台

万元

个

万元

万元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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