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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民办社会福利机构资助试行办法》的通知[失效]

  注:表格“申请内容”栏中的Ⅰ类是指:特级、一级护理对象;Ⅱ类是指二级护理对象;Ⅲ类是指三级或其他一般护理对象。

  附件2:广州市民办社会福利机构自查报告

基 本 情 况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联 系 人

 

福利机构字号

 

登记字号

 

核定床位数

 

入住老人数

 

自 查 情 况

自查时间

 

自查方式

 

参与人数

 

参与比例

 

自

查

内

容

1、是否存在虚假广告宣传

是

 

否

 

备注

 

2、是否按照协议提供服务

是

 

否

 

备注

 

3、是否侵害老人合法权益

是

 

否

 

备注

 

4、老人对机构的综合评价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5、其他事项

 

 

 

 

 

 

存

在

问

题

1、

2、

3、

4、

自查结论

非常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满意率

 

调查员签名

姓名

 

职务

 

姓名

 

职务

 

被调查人签名

 

 

 

 

 

 

 

 

 

 

 

 

 

 

 

 

 

 

 

 

 

 

 

 

 

 

 

 

 

 

 

 

本机构承诺以上数据资料属实,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经办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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