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规范市场,努力营造良好的假日旅游环境
“十一”假日旅游期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假日旅游市场的规范和引导,努力营造和谐、文明、有序的旅游环境。旅游、工商、公安、商务、物价、质监、交通、文物、文化、卫生、食品、市政公用等部门,要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全面整顿、净化旅游市场。要加强对旅游企业的监管,严厉打击虚假旅游广告、擅自降低服务标准、哄抬物价和“零负团费”、以次充好、强迫消费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各旅游接待单位要广泛开展诚信经营、文明服务活动,提高假日旅游服务质量。要强化对旅游从业人员的素质培训,进一步规范旅行社经营和导游服务行为;要加强对旅游餐饮和购物的规范管理,严把旅游食品卫生安全关,禁止强迫和变相强迫游客消费,严查假冒伪劣商品,坚决打击和惩治损害旅游者权益的各种不正当经营行为;要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规范旅游客运市场秩序,规范城市周边和短线旅游市场,净化旅游景区的游览环境;要提高出境游服务质量,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中国的旅游形象和国家形象。各有关部门要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建立投诉快速处理机制,切实做好旅游投诉的受理与处理工作。在做好旅游市场整顿的同时,要广泛宣传《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倡导游客理性出游、文明出游,在全社会掀起新一轮旅游文明活动热潮,促进文明旅游,健康旅游。
五、密切协作,进一步提升假日旅游公共服务水平
各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根据假日旅游工作的特点和要求,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切实提高假日旅游公共服务水平。各级假日旅游协调机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假日旅游协调机制,密切协作,上下联动,有针对性地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努力发挥在旅游出行、参观游览、餐饮住宿以及安全保障、引导消费、服务质量监督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提升假日旅游工作效能,使假日旅游工作正常、高效运转。要不断健全和完善假日旅游工作制度,建立旅游服务质量保障体系,增强社会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拓展渠道,充分调动旅游接待单位、公共机构等多方面的积极性,完善假日旅游监测预测体系,做好市场预测及交通、住宿、景区等重点环节的流量监测,多渠道发布动态信息,合理有效引导游客流向。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围绕国庆和奥运主题,报道丰富多彩的旅游活动,大力宣传企业诚信经营、游客文明旅游的行为。在实际工作中,要创新方式,运用现场咨询、宣传手册、咨询电话等形式,提供直接面向游客的消费提示和出行信息服务。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假日值班制度,做到24小时值班,随时受理旅游投诉,快速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