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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开展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1、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业单位对这次安全大检查都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由党政主要领导挂帅,专门成立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组和办公室,抓紧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专人负责,抽调责任心强和有专业技术的人员参加检查。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进行安排布置,亲自参加监督检查。全市成立安全大检查领导组,组长:马斌(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郝建设(市政府副秘书长)、赤建忠(市监察局局长)、曾彪(市安监局局长)、武术(市安监局副局长),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八个检查组和一个督查组(名单附后),办公室设在市安委办,办公室主任由曾彪同志兼任。检查组从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组长由市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督查组从市监察局等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组长由赤建忠同志兼任。
  2、检查组要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积极履行职责,坚持标准,从严要求。对检查发现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隐患的,都要认真填写安全检查表和行政执法文书,及时向所在县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通报。督查组要对各检查组的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凡发现在检查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检查不力,敷衍了事的人员要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各县区、各企业要主动积极配合市检查组,扎实有效地组织开展好这次安全大检查。大检查结束后,各组要将检查工作情况报告大检查领导组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向市安全大检查领导组写出全面工作总结报告。
  3、各县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将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在9月20日前报送给市安全大检查领导组办公室(市安委会办公室)。并要将检查进度情况,按本通知检查内容要求,向市安全大检查领导组办公室(市安委会办公室)书面汇报。
  特此通知
  附:全市安全大检查分组名单

  二OO八年九月十六日

  全市安全大检查分组名单

  第一组
  组   长:
  段建华(市经委主任兼市煤炭工业局局长)
  副组长:
  王 兴(市煤炭工业局副局长)
  成  员:
  王 勇 宋 洋 杨 彬 闫宝康(市煤炭工业局)
  李 明(大同煤矿安监分局)
  王维民(市国土资源局)
  杨 毅(市安监局)
  郭素平(市工商局)
  杨培忠(市劳动局)
  贺义仕(市公安局)
  张立武(市供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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