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教育部门牵头,公安、交通运输部门配合,全面加强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对校车安全管理的培训,深入开展校车隐患排查整治,科学核定校车及接送幼儿车的定员数量,建立校车管理档案。同时,要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开展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5、公安部门牵头,农机、交通运输、安监部门要配合,大力整治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违法载人。农机、公安部门要对本行政区域内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登记和驾驶证申领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逐车逐人建立工作台帐。对符合登记条件的,督促车主办理登记手续;对不符合安全运行条件的,严禁继续上路行驶;对依法报废的车辆,坚决收缴并强制报废。公安部门要继续组织开展农村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从严查处农村道路多发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无证驾驶、摩托车无牌无证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农机、交通运输部门要对本行政区域内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的驾驶员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取缔违规培训机构,杜绝违规办班现象。安监部门要发展综合监管职能,积极协调各职能部门,共同做好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违法载人治理工作。
(三)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大会战
1、百日会战第一周,各县区人民政府采取领导发表广播电视讲话、举行新闻发布会或启动仪式等形式,组织开展大规模的交通安全工作政策措施宣传活动。
2、宣传部门要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总体部署,组织新闻单位进一步强化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公安部门积极配合,持续、大力推进交通安全集中宣传活动。市、县电视、广播、报刊和网络等媒体都要结合全省“安全生产月”总体要求,增设百日会战宣传专栏,发布道路交通出行信息,曝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安全隐患,剖析典型案例,宣传交通安全常识,警示和教育群众注意交通安全。
3、教育部门牵头,公安部门参与,强化校园周边交通秩序,严格校车管理,督导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对在校中小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做到每个学生参观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挂图、看一次交通安全宣传专题片、听一次交通安全常识课,参加一次交通安全主题班队会,确保校园、校车集中整治取得实效。
4、交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能,深入客运、公交、出租公司,对运输单位的主管领导、安全管理人员和驾驶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督促各运输企业在客车、出租车、公交车、旅游车上粘贴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利用客运站(场)及运输车辆电子显示系统和广播系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传递交通安全信息。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