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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我市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迎检期间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的紧急通知

长沙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我市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迎检期间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的紧急通知
(长建发[2009]338号)


市安监站,市质监站,市城建投,委属重点工程指挥部,各区、县(市)建设局,各区重点办,在长各施工单位、监理企业:
  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检查团将于11月5日到11月8日在我市进行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检查验收工作,我市是全省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唯一推荐城市,意义重大,各级领导高度关注此项工作。为给创建期间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指示,我委决定从即日起,进一步加强文明施工、加强工地综合整治、狠抓质量安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任务,责任到人
  1、市安监站负责督促、检查市管建设项目的整治,负责就省管项目整治工作与省质安总站的联系,
  2、市质监站配合委工程处加强对委属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专项整治;
  3、市建筑执法支队负责督促和联系区管项目(含区属重点工程)整治工作,负责督促、检查暂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建设项目的围墙或围挡范围的整治;
  4、市路桥处负责城区内桥遂的保洁、亮化等整治工作;
  5、环线总公司与城建投负责自有广告设施的规范化管理;
  6、委属工程指挥部负责各自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专项整治工作。
  7、天心区、雨花区、芙蓉区、开福区、岳麓区、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先导区建设局分别负责各区范围内的私人建房、农民自建房、拆迁安置房、非拆迁拆除项目及装饰装修项目的整治工作;
  委属各处(室)及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将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细化,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和任务要到人,务必抓紧、抓实、抓到位。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
  (一)重点检查、整治内容。
  1、文明施工管理目标:不论是哪个部门的项目,不论是哪个人负责的工地,都必须井然有序,绝无脏、乱、差现象,完全达到文明城市的规范要求。具体实施要求和标准按长沙市建筑安全监察站《关于开展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围挡及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执行。
  2、桥梁管理目标:安全、亮化、保洁。
  一是桥梁保洁与亮化。要统筹安排好保洁时段,不论晴天还是雨天,都必须保持桥梁干净;要即时补刷脱落的油漆,确保桥梁美观;亮化设施破损、被盗的要及时修整更新,确保该亮的都要亮起来,该美的都要美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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