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进一步严格事故追究和行政问责
要严肃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照“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有关事故责任人的责任,真正做到有责必究、有过必罚、一查到底。
要加大事前责任追究的力度,对不能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非法违法打击不力、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的政府、部门和企业负责人,视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进行问责。
要按照煤焦领域反腐败斗争的要求,严肃查处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依法严惩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涉及的职务犯罪。要将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与打黑除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结合起来,严厉打击渗透到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种黑恶势力,为安全生产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九、着力营造全社会人人关注安全的氛围
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监督,畅通监督渠道。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落实生产安全事故举报制度,通过当地媒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对于举报的案件,要责成专人依法核查处理。对举报情况属实的,及时给举报人兑现奖金,取信于民。各新闻单位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开辟专栏专版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举措,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安全常识。要加强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舆论监督,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揭露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等问题,真正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要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的安全文化创建活动,推动安全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工地、进站场、进家庭,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十、狠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把安全生产放在全局和战略层面加以推进。要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职能部门和企业落实安全责任。主要领导要把主要的精力放在安全生产工作上,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位副职对分管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状况要心中有数。重点产煤县区要落实好县区长助理协助分管安全的领导抓安全工作的责任。要积极探索组建安全生产指挥中心,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集中指挥和信息调度,实现快速、准确、及时处置安全生产隐患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