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百万”造地保障工程
将省下达给我市的通过低丘缓坡开发利用新增耕地13000亩的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并完成1个低丘缓坡开发利用示范试点。将通过建设用地复垦新增耕地2100亩、土地整理新增耕地900亩的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此项工作由市国土局负责。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成立绍兴市“365”节约集约用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局,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和联络沟通等工作(详见附件)。建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末召开一次工作会议,交流推进“365”节约集约用地工作情况。遇有重大事项即时召开会议进行研究。
(二)加强督查。领导小组定期抽调人员对各责任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工作推进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整改措施。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编发“365”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简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等相关信息。各责任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每季度至少报送1篇工作动态情况。
(三)加强考核。年底将从两个层面对这项工作进行评价和考核。一是对各地各责任部门完成年度任务情况的评价考核。在各责任部门、县(市、区)政府、市直开发区(新区)管委会自查的基础上,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照年初制定的计划指标逐项开展考核,并设立综合分值,与市政府对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挂钩。二是对各县(市、区)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经济指标的评价考核。由市国土局根据《浙江省区域建设用地集约利用评价考核办法》开展对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建设用地集约利用度的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列入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开发区(新区)管委会考核内容。
附件:
绍兴市“365”节约集约用地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陈长兴
副组长:
任 勇 市政府
赏建华 市国土局
成 员:
钱增扬 市农办
楼灿忠 市发展改革委
金志奇 市经贸委
陈皆烨 市国土局
石 坚 市规划局
王玉宝 市建设局
张建良 市交通局
金 辉 市水利局
潘培富 市建管局
李幼兴 市人防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局,陈皆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