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国庆和后奥运期间环境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渝环发〔2008〕105号)
各区县(自治县)环保局,市环保局经开区、高新区分局:
近段时间来,全国重特大安全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国家领导人相继做出重要批示。9月24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随后,市政府立即召开了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市安全生产相关工作。为确保国庆和后奥运期间的环境安全,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环保工作实际,我局决定在全市开展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认真组织学习,统一思想认识
要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及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国家领导人的重要批示精神,把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传达到本部门每个单位、每位职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坚决克服环境安全工作的厌倦情绪、麻痹思想、疲劳状态,紧密结合实际,认真组织、精心部署,采取更具针对性的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确保环境安全。
(二)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追究
各地环保部门应高度重视环境安全检查、排查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参照成立组织机构,强化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认真解决本辖区环境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制定和落实环境安全防范措施,建立严格的环境安全责任制,切实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岗位、每一个职工,严格环境安全工作的考核。按照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对组织领导不力、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按党纪政绩规定,从严追究领导责任。
(三)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各地环保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更加注重对节日期间环境安全监管,真正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立足查问题、添措施、抓落实。要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和单位,坚决责令停产,或建议政府予以关闭。要加大对事故隐患突出行业和单位的检查力度,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通报,并跟踪督导,彻底消除隐患。同时,各单位要按照已经做出的有关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本辖区、本单位的安全检查和专项督察。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环保部门隐患排查治理的要求,全面深入的开展好自查,对重大危险源、重点隐患部位,要派出环境执法人员组成的督察工作组,严防死守。要建立健全督察工作责任机制,把督察工作责任以及对环境安全隐患问题的跟踪整改责任落实到位,通过督察,不断提高环境安全工作的监管水平。
二、强化措施,全力以赴,切实抓好国庆和后奥运期间的环境安全